期刊文献+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中的优先地位——以交强险套层法律关系为视角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6年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拉开了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大幕,随后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到交强险保障范围之下。但是作为交强险补充的机动车商业三责险却始终拒绝赔偿精神损害。那么在两种保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精神损害赔偿呢?无论从立法、司法还是交强险法律关系的角度分析,都可以得出精神损害应当优先赔偿之结论。
作者 曾祺玮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58-62,共5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15

共引文献56

同被引文献2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