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理念指导着立法活动,良法的制定首先依赖正确的立法理念。立法理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立法史上曾出现过不同的立法理念。立法理念的确定取决于法本身的要求、一国国情和社会的现状。在当今法治社会对良法的内在要求及各国文化传统、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在全球化和当今社会冲突不断加剧、复杂的现实背景下,要树立立法的人本性理念、民主性理念、多元性理念和开放性理念。要通过贯彻上述立法理念实现公权和私权关系的合理规划,实现大众参与、立法公开、立法回避,实现法律对某一事项规定的多元性设计,实现法律的自洽性,并最终完成良法设计以实现社会的秩序与安宁。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10期27-30,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