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法人与法人机关民事责任的划分,是民事责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迄今为止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时它的分析和讨论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法人机关的界定出发,对法人机关的职务行为、违法行为、越权行为、个人行为应如何合理地确定民事责任进行了论述,提出了法人机关成员以不同身份,在不同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
出处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4期15-17,共3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