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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变额年金监管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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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经济的发展,我国保险市场逐步完善,人们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只具有保障功能的传统型保险已无法再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创新型产品必将为保险业的发展带来新契机。我国在2011年引入变额年金保险这一全新的险种。保监会于2011年5月发布《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五座城市为试点进行变额年金的推广。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0期83-84,共2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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