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以为,就法学理论的纯粹学术意义来说,"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是实质同一的概念,两者之间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无论是原有的"法治国家"概念,还是新近的"法治中国"概念,其核心含义都指向一个法治的共和国。不过,如果从文化传播的意义上看,或者从推动社会形成主流法律观念的意义上看,"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也具有重要的新意,即,它除了指向一个法治共和国的目标之外,也蕴含着中国法治的全球视野问题和全球环境下的中国法治问题。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6-6,共1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