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94年以来,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分野并存的流转税格局已历经18个春秋。2010年底,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后,“营改增”的呼声高涨,“税改”如箭上弦,势在必发。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领域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工作。截至目前,北京、深圳、江苏、天津、重庆五省市已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参与增值税改革试点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