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法律上分析,由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逐步撤销地级市,从而实现市县分治,县由省直管,因此,该项体制改革属于宪法调整的范畴,必须遵循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主、法治和人权保障等原则。否则,若缺失了宪法的价值导向与基本精神,体制改革将有可能迷失方向而功亏一篑。依据宪法原则,"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具体需包括以下举措:首先,严格限定政府的行政职权,构建有限政府,推进法治建设;其次,落实县域基层民主,促进民主政治进一步发展;最后,推进"还权于民"的政治实践,发展人权事业。
出处
《求索》
CSSCI
2013年第8期207-209,共3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09CFX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