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11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这就给符合规定的小企业自由选择执行两种会计准则的自由。然而两种会计准则由于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的差异导致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存在差异,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差异导致对小企业的利税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就两种会计准则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对小企业利税影响的差异进行了分析,以供小企业进行会计准则选择时进行参考。
出处
《现代商业》
2013年第27期227-228,共2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