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把“生态文明”界定为一种能够充分考虑并尊重自然生态规律及其客观要求的人类社会化生存及其组织形态,集中体现为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平、和谐与共生,那么,“生态文明建设”在本质上就是趋向于并尽可能实现对自然界生物(态)整体性、多样性与稳定性价值的人类文明性理解、尊重和善待.因而是对已经持续了数个世纪并正在扩展到整个星球的现代文明(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代表)的生态化扬弃或超越。
出处
《中国高等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5期10-12,18,共4页
China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