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国家在新疆、内蒙等8个牧区省份启动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1年,自治区在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过程中,结合我区实际和天山申遗工作,加大对水源涵养区草地的保护力度,特安排了天池、那拉提、巴音布鲁克等八个重要水源涵养区实施禁牧。两年来,各水源涵养区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因地制宜的采取措施推进禁牧工作,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为巩固禁牧成果,提高禁牧成效,现将上述三个水源涵养区两年来禁牧工作情况印发给各地州,各地州可结合各自实际,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更好地完成水源涵养区下一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