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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头戏、结构性减税政策重要举措之一的“营改增”试点,自2012年1月1日登陆上海,2012年9月迅速推进到北京,10,q推进到江苏、安徽,11月至福建、广东,12月至天津、浙江、湖北,今年8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这种推进速度,即使在专业人士看来,也超出了当初的预期。按照规划,我国“营改增”改革将分“三步走”:第一步,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地区试点、行业试点;第二步,2013年8月1日起,全国铺开、行业试点;第三步,“十二五”规划结束前,全国范围内、将原适用营业税的各行业普遍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从而全面完成“营改增”。
出处 《国际税收》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1-1,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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