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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美元以下服务贸易收付汇无需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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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此次改革一是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所有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均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二是等值5万美元以下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单。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13年第7期8-8,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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