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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国际接轨——从《京都公约》看现行《海关法》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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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关法》的修改日前迈出了最艰难的一步,修正案草案已经出台并交付全国人大审议。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修正案草案积极向国际惯例靠拢。一些被他国海关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条款被吸纳进来,一些已显陈旧、过时的规定被清扫出去。明确职能、强化管理、方便进出,草案分明让人感到一种鼓舞和活力。秤大砣小现行《海关法》力不从心现行《海关法》是新中国的第二部海关法,它于1987年7月1日颁布、实施。配合我国初期的改革开放,现行《海关法》立下了汗马功劳。它规定了海关的性质、任务和权力;明确了对进出口货物及运输工具的管理明确了对进出口货物相关税收问题的管理;明确了进出口企业、进出境旅客、海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它为海关的法制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作者 林建平 张垒
出处 《大经贸》 北大核心 2000年第2期56-56,共1页 Foreign Business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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