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益基金会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因为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出现了慈善失灵的现象。文章认为产权的缺陷、高层次法律的缺乏、没有必要的运行规范以及信息严重不对称等,是造成我国公益基金会外部监管薄弱的根源。因此要从确定基金会的独立性着手,完善基金会的法制及组织建设,以加强税收监管为重点来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直接监管。此外还要从制定专门的会计准则,强制基金会全面公开披露会计信息等方面完善其外部监管机制。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26-29,共4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基于政府主导视角的基金会外部监管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2YJA63008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