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程序为视角,通过考察英国的"预先审核程序"、美国的"排除证据的听证程序"等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在我国要设立独立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从程序启动、法庭初步审查、控方证明取证行为合法性、法庭处理程序、对被告人的救济机制等方面对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程序进行具体设置,旨在为司法实务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非法证据排除操作程序。
出处
《经济师》
2013年第2期78-79,81,共3页
基金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院级科研基金项目:"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研究"
项目编号:20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