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婚习惯法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颇为盛行,因为其具有极大的认同感。虽然各地风俗各异,但本质就是一种社会文化的历史传承,都有其存在的基础和社会根源。当然,结婚习惯法中也有一些与我国法律相冲突的规范,为此,应当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结婚习惯法,合理取舍,使结婚习惯法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这也是法制社会的要求。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3年第3期128-133,共6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基金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研究"(项目批准号:11YJC82010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