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2000年互联网支付刚刚起步的时候,美国、澳大利亚及欧盟就关注网上第三方支付服务的监管问题,尽管互联网支付形式与传统支付业务存在差异,但互联网支付的本质仍是支付,支付渠道或支付工具的改变不会导致已有监管体制失灵。因此,欧美澳的网上第三方支付监管与传统支付监管并无太大不同。互联网支付具有鲜明的创新特性,客户群体庞大,所以欧美澳等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监管也谨慎,在力求在支付创新,强化监管风险的同时,也在客户权益保护之间寻找平衡。
出处
《金融科技时代》
2013年第6期78-79,共2页
FinTech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