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资企业法》施行之始就遇到许多法律上的难题 ,必须尽早解决。我国的“独资”有三重含义 :个人、法人和国家 ,但该法只调整个人出资产生的独资企业 ,在法律适用及废止上也有所不同。不允许投资人设立两个以上独资企业 ,对投资人的投资下限不应作限制 ,但却必须明确各种投资比例关系。投资人的财产允许转让、继承和分割 ,但在法律上 ,必须建立必要的程序和制度 ,以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及交易安全。独资应依其规模大小对商业簿记作不同要求 ,在税收上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企业所得税。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3期112-119,共8页
China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