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作为推动低碳经济的重要市场化手段,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越来越受到重视,各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先后建立起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然而,在这种国际形势下,中国的碳排放交易机制尚未形成,且缺乏立法保障。因此,中国应尽快在本国国情基础上,充分借鉴域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建设经验,完善中国相关立法,以推动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构建。
出处
《世界农业》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96-98,共3页
World Agricultur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11CX0500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