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出版合同的规定既不系统,也不全面,不利于保护著作权人和出版者的利益,也不利于促进出版事业的发展。为了解决出版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著作权法在修订时应当完善有关出版合同的规定,理顺出版合同的立法体系,合理界定出版合同的定义,详细规定出版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对作品的二次使用权、约稿合同、支付报酬、合同变更等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68-75,共8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文化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NCET-10-077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