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七十八)的篇目《魏记》对竹林七贤的评价,是一个具有贬义的重要转折。南宋祝穆《古今事文类聚别集.礼乐部》注引的《魏记》内容,并不是马鹏翔所说的《隋书.经籍志》中的"《魏纪》十二卷,左将军阴澹撰",而应该是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七十八)的篇目《魏记》;在祝穆《古今事文类聚别集.礼乐部》注引资料中,并非只引用书目,有时会书目、篇目兼引,有时只引用篇目,或概括引述,引用资料来源并不规范。在没有确凿证据出现之前,较早记载"竹林七贤"名号的文献,还是以东晋孙盛所著《魏氏春秋》和刘孝标注引的《晋阳秋》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