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有效推进基层自治必须明确界分党政权力、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力,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实现党的领导、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必须科学设置自治体系的内部权力,构建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74-77,共4页
Scientific Socialism
基金
<201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编号:WJQ2011057)资助成果
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辽宁省基层民主创新发展研究-基于权力制衡与权利保障的视角>(项目编号:2012lslktzifx-23)的阶段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