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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牛血仿冒生产猪血、鸭血制品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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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2011年8月至2012年4月间,姜某从屠宰场收购牛血后,在其开设的无证加工窝点内,采用牛血兑水并加盐的方式生产仿冒的“猪血旺”、“鸭血旺”25万斤左右,并销往多处农贸市场,非法获利20万元左右。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6期77-77,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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