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股份合作制不改变企业公有制性质 ,短期内成本较低 ,社会震动小 ,所以 ,这种企业制度一经问世 ,便备受政府和理论的推崇 ,但由于其内在的制度缺陷 ,使其在实践中表出明显的局限性和过渡性 ,二项改制的浪潮说明股份合作制并未得到实践的认可 ,并非是国有企业退出的理想模式。
出处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3期65-68,共4页
Journal of The Second Northwest Institute For Ethnic Minor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