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居民已不再满足于“有病才求医”的传统医疗服务形式[1]。而社区卫生服务是建立医疗保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体系的重要交汇点[2],是社区服务中一种最基本、普遍的服务,是以全科医师为主要人力的卫生组织或机构所从事的一种社区定向的卫生服务[3]。因此,实施家庭健康医生制度,是一项改变服务理念的重要工作,也是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出处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271-274,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