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845年第一家外商银行进入中国,到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前,随着近代中国租界制度的确立和各列强特殊势力范围的划分,外商银行以租界为根据地,遍设分支机构,继而又在华各国势力范围内承揽铁路外债等,在活动方面逐步形成了从租界到势力范围的区域格局。外商银行在各地租界及各国势力范围内机构设置的消长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各列强之间在近代中国政治经济势力的兴衰变迁。外商银行通过承办铁路外债,在攫取诸多权益的同时,进一步巩固了各列强在华的势力范围。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96-102,共7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近代中国的外商银行研究"(项目批准号:10YJC77003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