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阶梯式的职业教育体系,分工合作、责任明晰、多元配置的职教机构,专兼结合、理实一体的师资队伍和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主要特点。我国应构建目标明确的职业教育体系,实现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整合优化;建立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多元教育主体参与的职业教育制度;遵循教育规律,对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进行准确定位;重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正视职业稳定性和分配的公平性对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由劳动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一起负责职业教育考试,由学校、企业专家、行业专家共同组成考评委员会,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出处
《继续教育研究》
2013年第3期148-151,共4页
Continuing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谐劳动关系视野下的劳动者职业稳定权研究"(编号:11CFXJ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