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对义务教育中的音乐课程提出了更全面可行的要求。普通高校音乐类公共选修课程是义务教育音乐课程的后续,其教学目的是为了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具体的教学中,这类课程应与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接轨,根据大学生的年龄特征、针对不同专业学科特点,有的放矢的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教学评价等多方面不断进行改革与实践,真正的达到培养综合性高科技人才的目的。
出处
《黄河之声》
2012年第11期51-52,共2页
Song of The Yellow River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体育艺术卫生国防教育研究专项立项课题<湖南省普通高校音乐类公共选修课程质量评价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为(GLA10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