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居住的意义1.1 人都在这个地球上生活,无论何国何地,没有安全的让人放心的地方,人们就无法生活。无论是被民族间争斗驱赶出居住地而无家可归的难民,还是发展中国家、先进国家中无家可归的人,还是因日本的阪神、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中国台湾等地的大地震受害者,都是因房屋倒塌而无家可归。看到这一切,就使我们明白安全的居住地是人们生存的最基本的条件。第二次联合国居住会议(HABITTAT Ⅱ.1996年6月)通过了《居住的权利宣言》正是基于“居住是基本的人权”这一点,各国政府也都在会上表示“保障国民舒适的居住是政府应尽的义务”这些表明了居住权问题引起人权侵害的普遍性。
出处
《上海房地》
2000年第7期8-9,共2页
Shanghai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