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26地市问卷调查表明,婚约彩礼习惯与现行法律在婚约的约束力、彩礼的性质、彩礼返还的关键要素、过错方是否承担责任及彩礼返还比例等方面有很大不同。彩礼返还的法律制度应借鉴民间彩礼习惯,尊重彩礼具有保证婚约履行的性质,惩罚过错方,保护守约方;考虑双方同居情况、女方怀孕生育情况、彩礼的归属、使用情况和女方回赠礼物情况等各种因素,综合决定彩礼的返还比例。
出处
《民俗研究》
CSSCI
2013年第1期124-133,共10页
Folklore Studies
基金
山东大学创新基金项目"婚姻习惯与制定法的冲突与协调--以山东省为例"(项目编号:IFW09097)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十七批面上资助项目"婚姻习惯与制定法的冲突与协调"(项目编号:2010047100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