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庭审旁听权来源于司法公正权、信息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和政治监督权。各国公开审判的旁听制度并无针对国籍、性别、身份的特别限制,更没有针对记者的特殊要求。公民应当只需经过安全检查就可以进入法庭旁听,不需要出示任何身份证件和特许证件。旁听证应当按照排队顺序或者机器取号的顺序公平发放,媒体代表等特殊人员应当享有优先旁听权。旁听席中设置媒体席,将会使案件情况通过大众媒体得到更广的传播。我国应当通过改革旁听公告方式、合理安排庭审场所、听取旁听人员对审判的评论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旁听权。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74-79,共6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人民法院2012年审判理论重大课题"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与舆论监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