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该文认为,我国税收宏观调控概念的泛化使税收宏观调控与税收调节、税收市场规制相混同,以税收宏观调控(政府行为)代替税收调节(市场行为),税收宏观调控则被异化为税收市场规制,从而使其作用被严重扩大化,由此产生了许多严重问题。事实上,税收宏观调控不仅不具有臆想中的那么多功能作用,而且由自身的不确定性、单一性和间接性等局限所决定,具有谦抑性,即政府对其能不用就不用的特性,因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少存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与以往认识相反的重要结论:税收并不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2期41-45,共5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发票功能的立法考察
理念回归与实现--基于历史分析的视角"(项目编号:CXJJ-2011-357)的中间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