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规范化需求:司法调解的现实优势、失范现象与产生根源
(一)司法调解的现实优势
1.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根据调查,对于大多数没有进过法院的人来讲,案件进入法院,开庭后直接下判,一般很难接受。在很多案件中,当事人需要一个倾诉的机会,需要一个协商的平台,需要一个"出气"的途径。特别是婚姻继承、邻里纠纷、交通事故、借贷关系等案件,调解能够以较少的司法资源和较低的司法成本,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16-20,共5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
基金
全省法院2011年重点调研课题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