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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以财政支出监督为重点的预算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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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对于政府来说。其活动和行为应当置于法律的根本约束和规范之下。同样,财政也应是法治经济的财政,必须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在我国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是法定的最有效的监督形式。由于国家存在的永久性,它决定了监督财政的永久性。
作者 唐军
出处 《财政监督》 2012年第23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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