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清代台湾土地开发中垦首制、合股制与结首制是三种主要的拓垦形态。其中,台湾西部平原的开发以垦首制和合股制为主,宜兰地区以结首制为主。垦首制的运作程序理论上通常包括申领垦照,签立贌约,招佃垦耕,维持垦区治安等环节,但实际上常因时间与空间的不同而各有所异。合股制是同乡同宗,势单力薄的普通民众或财力不甚雄厚的地方豪杰为了获取土地以自耕糊口或减少投资垦务的风险和成本而组织起来共同请垦土地的拓垦形态。结首制是垦民为应对官府在宜兰请垦荒埔的禁令,武力侵占原住民的土地以及自保生命与财产而采取的拓垦形态。清代台湾的土地拓垦形态本质上与大陆移民渡台的动机与类型密切相关。
出处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27-31,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Engineering Universit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CMZ004)
安徽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KYXL2011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