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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具主义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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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郑成良在2010年6月5日的《文汇报》上著文《法律工具主义很危险》说,在中国,要树立法治观念必须树立法治主义的法律观念,排除、抛弃法律工具主义的观念。法律工具主义有两个基本的观点:第一,在法律工具主义者看来,法律就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社会的工具。这个观念不是没有问题的。在科学的法律观念中,应该做一个颠倒,政府才是法律的工具。在法治社会,我们为什么需要政府?是因为我们想通过设立政府来让官员执行法律,保护法律。因而,在法律与政府之间,政府才是工具,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主宰。说法律是工具,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对的。就是必须首先承认政府是法律的工具,政府和老百姓都要站在法律之下,平等地接受法律的管辖。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12年第4期82-82,共1页 China Prison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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