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液体聚合氯化铝(PAC)已成为许多水厂使用的净水剂。目前,国内监测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有两个,一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9年发布的GB15892—2009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以下简称“国标”);二是卫生部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规范”)。这两个标准不一致,执行标准的政府机构也不一致,这使生产PAC的厂家和使用PAC的水厂就无所遵从。按GBl5892—2009执行,镉、铅、Al不合格,按“规范”执行,汞、铬不合格。为什么出现此类现象呢?主要是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检测方法,为此,对聚合氯化铝产品的评价,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对两个标准提出几点建议:
出处
《城镇供水》
2012年第5期83-8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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