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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医药费超过1万元部分,能否在“交强险”范围内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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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李某花费医药费8万元,无其他财产损失,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辆负全责。该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对于能否突破其中的医药费限额部分,对受害人实际发生的医药费予以全部赔偿,我们在审理中有两种不同意见。
机构地区 本刊研究组
出处 《人民司法》 2012年第19期111-111,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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