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环境和扶贫解困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长期以来,贫困地区在国家发展中实际承担了"生态保障"、"资源储备"和"风景建设"的角色。实行生态补偿式扶贫,从法理上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为扶贫解困实践开拓了新的途径和手段。做好生态补偿式扶贫,需要从思想观念、机制建设、资金支持等方面构建起有保障的长效机制。
出处
《求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0期43-46,共4页
Truth Seeking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部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比较研究"(10JJD790042)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赣江水资源保护与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10FX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