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以色列在天津的农业科技合作是以建立科技合作基地与技术贸易为主,但合作层次较低,且主要集中于"引进来"而不能实现"走出去"。虽然社会影响力较大,直接经济效益明显,科技支撑能力强,但存在合作意愿不强、合作层次较低、示范带动作用弱、间接效益较低和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提高农业国际科技合作效应需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带动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在补偿贸易基础上提高经济效益;注重引进技术的吸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0期61-63,120,共4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基金
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11ZLZLZF04500
10ZLZLZF0400)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