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不断扩大,建筑业正式推行增值税改革已是势在必行。然而,增值税和营业税在纳税原理、纳税流程和纳税环境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建筑业又有其独特的行业特点。在对建筑业实行"营改增"伊始,必然会涌现出众多新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处理的核心则在于是否有效解决了建筑业领域增值税抵扣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理顺建筑业抵扣机制的内部运行秩序而切实提高其抵扣机制运行的效率,这样才能使得增值税公平、中性的特性得以充分发挥,符合对建筑业进行税改的初衷。
出处
《商业会计》
2012年第20期55-56,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