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问题经历了从无序的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并存,继而到公力救济对私力救济的排斥三个阶段。西方发达国家被害人权利救济的实现,体现在程序上保障人身惩罚权、实体上保障经济求偿权。根据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问题的发展趋势,我国要加快刑事被害人救济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实现人身惩罚权和经济求偿权;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要确立"全面保护"理念,建立体系化的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制度;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要确立"实效保护"理念,细化、具体化相关法律,切实消除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2年第7期79-82,共4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