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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应以尊重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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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卡连柯说,任何教育都应该是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应该尽可能多地尊重一个人.也尽可能多地要求他。教师使用惩戒也是一种教育,因此应该遵循这一原则。我们决不能因为学生犯了错误就可以不尊重学生,甚至侵犯学生的人格权利,比如随意侮辱学生、随便体罚学生、搜查学生的个人财物等。否则.不但不尊重学生而且还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更为重要的是,身为一名人民教师.对学生的不尊重有悖于教育的伦理,时学生的成长、对国家的未来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机构地区 寿光市世纪学校
出处 《山东教育》 2012年第7期19-2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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