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不断发展和国际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现行的多头分业金融监管模式逐渐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分业监管模式与金融混业经营实际存在矛盾;分业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分业金融监管模式难以对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监管等方面。纵观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大致可以分为统一监管、分业监管、不完全统一监管三种模式。随着混合经营逐渐成为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中国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需要改革。应循序渐进、分阶段构建与混合经营相适应的金融监管模式,稳步推动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出处
《商业经济》
2012年第15期40-42,共3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