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雍正三年朔平府的设置方案,是山西巡抚诺岷综合考虑既利于官府施政又于民有便两方面因素而提出,这具体体现在朔平府治所、幅员、边界的确定三个方面。朔平府设置初期,知府刘士铭颁行的诸多"文告",显然代表着国家意志,但并非不顾晋北地方社会实际的随意之举。综合来看,诺岷的政区改革方案以及刘士铭的行政经营手段,均是地方统治者在国家意志与地方社会之间寻求双赢的具体体现。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67-71,共5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CZS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