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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人大主席职责定位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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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来看,法律规定的非常明确,并不是无事可做。倘若人大主席、副主席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履行法定职责上,闭会期间的人大工作就有可能处于瘫痪状态,人大代表的作用也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金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治中同志曾多次提出,区镇人大工作要积极探索上下联动机制,把基层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开展监督的工作做得更好,做到与党委合拍、与政府合力、与群众合心。当下,作为镇人大主席,如何转变角色,找准定位、做好工作,这是新形势下乡镇人大主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笔者认为,解决这些新问题,关键在于怎样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摆正位子、做出样子、常照镜子,并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
作者 周建新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12年第7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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