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乐文化在儒家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儒家创始人孔子阐发了"乐"的艺术性、道德性与政治性,探讨了礼乐关系以及乐的政治教化功能,奠定了儒家乐文化的"乐治"基调。荀子对"乐"进行了专门讨论和阐发,分析了乐的人性根源、精神价值、道德内涵、政治象征、和同功能以及正乐的必要性,进一步确认了儒家乐文化的"乐治"性质。汉代诸儒着力突出了乐"与政通"的"治世"功能,乐"通伦理"的"内修"功能,乐处理多种关系的"和同"功能,乐的"尊卑等级"礼教功能,最终使儒家"乐治"彻底定型,成为乐文化的最大特色。总之,儒家的乐文化与其说是讨论艺术性的音乐,不如说是讨论政治性的乐治、伦理性的乐治、社会性的乐治与等级性的乐治。
出处
《天府新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18-12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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