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复议在当下社会所遭遇的困境已是有目共睹,作为一种公民权利的救济方式,行政复议处于信访与行政诉讼的双重夹击之下,"生存空间"日趋狭窄。《行政复议法》"内部监督"的功能定位和一系列制度设计的偏差,导致了行政复议制度在现实中公正性与公信力的缺失。行政复议的理想价值取向应在于"效率"与"公正"之间,制度设计应最大限度地调和这两种基本价值。现行制度过于偏重"效率"取向,忽视"公正"追求,使得其急需以"有限独立化"为方向进行相应改革。
出处
《法治研究》
2012年第6期34-44,共11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重大招标项目"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0JDxM04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