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2004年修订了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以下简称旧规程)以替换1990年版规程以后,2011年再次修订了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两次修订的时间跨度有所缩短,表明被检设备、检定方法、检定要求等随着企业安全生产要求的提高而加快发展和改进,实施新的计量检定标准的必要性进一步显现。这就要求计量检定人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善于总结,切实掌握新规程的相关内容。
出处
《上海计量测试》
2012年第3期42-44,共3页
Shanghai Measurement and 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