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经数年努力,期间立法机关与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包括本文作者在内,曾分别提出过几份建议文稿1],也召开过多次学术讨论会,并从2010年6月以后,进入到正式审议阶段,终于在同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颁布,并于2011年4月1日生效实施。这无疑是我国涉外立法方面的一个新的成就,并在国际私法学界引起高度关注。
出处
《时代法学》
2012年第3期3-14,共12页
Presentday Law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制定研究"(项目编号:10BFX095)
湖南省教育厅基地项目"制定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重要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K014)成果之一